天色渐晚,斜阳低垂,金色的光明从远处倾洒下来,披在牧山城的身上,似是黄金铠甲。
这座城立在这里,像一位半跪的巨人,随时要拔剑而起,杀人千里。
肃穆,高耸,宏伟,气势磅礴,就是李棱对牧山城的印象。
圆形的城墙纤薄但刚强,高二百八十六摩尼,换算成米是近60米高。传说中是帝国第一任护国大法师穆尼可肉身化成,其中的魔导脉络细腻的如同人体的毛细血管一般,更神奇的是可自动修复损伤。时至今日城墙焕然如新,围绕着王都,守护着罗伊斯帝国的万年荣光。
在城墙上每隔几十米,就有一座高耸的塔楼,利箭时时装备着,在斜阳余晖中泛着寒光,不似善物。
驻扎在城墙和塔楼上的军队是铁甲军团,这是一支真正的百战雄狮,唯有真正经历过战争的人才能加入。每个加入其中的人需以高等魔法药剂续命四千年,其中要服役三千年。
这也是帝国装备最为精良的军队,即便最艰苦的岁月,也不曾有人提出要削减铁甲军团的军费,这是这颗星球上一流的军队,是罗伊斯的立国之本。
李棱激动的颤抖不已,他前世花了六年多的时间才从凯尔来到这里,在这里住了二十几年的时间。应该说这里才是他最熟悉的地方,来到牧山城让他有种回家的感觉。
风中夹杂着杂乱的香气,李棱却能准确的从中分辨出哪一缕是麋鹿湖边桂花的芬芳,哪一缕是蓝婆婆的烤肉香气,还有张大爷家的大盘菜,混着街边孩童的嬉笑声,一并融化在陈年老香的酒气里。
从街边的卖糖人的小摊上买过两个飞舞的糖画,塞在南城和自己妹妹的手里,见自家妹妹又看着旁边的荷叶腊肉流口水,又买了一封腊肉。
李棱一直拿南城当弟弟看,他也是哥几个里年纪最小的,细胞替换技术普及的时候,他才十六周岁,所以他样貌也永远停留在十六周岁。
李棱没事的时候就喜欢摸南城的头,这是前世留下来的习惯,关于这个问题,南城也提出过抗议。
“我不是小孩子!别乱摸我的头!”
“我比你大十岁,作为你的长辈,摸摸你头怎么了?!”
“大家都是好几十万岁,有什么了不起!”
话是这么说,可是大家好像都忘记了,每个人都是老的被土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