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历史书中都找不到的朝代,经过漫长的繁衍生息,国家因为太久未出现过战乱,导致整个社会风气都偏向文学,人们以才华论英雄,以经纶标榜样,正是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
一处山坡上,正值午时,山上春风习习,只见一个朗目疏眉的英俊男子,双手抱头,躺在一块平坦的青石上,一身粗布衣服配上一头略显突兀的短发,男子微闭着双眼,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不停晃动着,好不自在,仔细一看这人赫然就是林霄。
“顾老三这只老狐狸居然还留了这么一手,那么近的距离,自己必然毫无生还的可能,可自己怎么就到了这里?不管怎么说,既然老天给了我一次重生的机会,那就要好好把握才是,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这么幸运的,这和自己帅气的脸庞以及超然的人格魅力肯定不无关系。”林霄意淫的想着。
林霄就是这样,从加入武警就开始做卧底,就没有正儿八经的当过一天警察,每天接触最多的就是黄赌毒,整天提心吊胆没睡过一次安稳觉,来到这里倒是他最轻松的几日,所以他也很快接受了这个现实。
只是在他听说了自己的出场方式后,郁闷了好几天,据林霄的救命恩人赵老汉回忆,一个月前的晚上,雷雨交加狂风大作,他刚喂完猪,林霄就从天上掉下来了,不仅撞毁了猪棚还连带砸死了一头老母猪,幸好砸在母猪身上,虽然捡回一条命,但也受了很重的伤,是他们一家老小照顾了林霄一个月才逐渐康复。
“林大哥~”一声少年的叫喊声打破了林霄的胡思乱想,林霄转头望去,阳光下,只见一个虎头虎脑的少年向他跑来,来人正是赵老汉的儿子赵炎,虽然只有13岁,赵焱却生的剑眉星目,配上小麦色的皮肤,显得一脸的桀骜不驯。
“小炎子,你怎么来了,你小子又逃课了是吧!”林霄站起身笑着拍了拍赵焱的脑袋,他是真心喜欢的这一家子。
“林大哥这次你可一定要帮我啊!”赵焱可怜巴巴紧紧抓住林霄的手不松。
赵焱看他一副要被砍头的模样,不禁打趣道:“你又不是第一次逃课,大不了就是让你爹再削你几下,没啥大不了的。”
赵焱哭丧着脸道:“这次不行啊,这次...额...我把先生辫子烧了,那老头肯定会找爹告状的,爹不得打死我啊”
“噗...这小子还真不让老赵头省心呐。”
林霄一把搂过赵焱小声道:“上次你偷看岳家小姐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