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来看,事实可不是这样。
两个女儿承担了家里全部的家务,南溪偷奸耍滑,抢着做一些洗碗、洒扫之类的家务,而南漓则是做打水、劈柴、洗衣服这种重活。
后来两个女孩年纪大了一点点,家里就让她们出去打工,南漓长相乖巧、性格又讨喜,便让一个歌舞厅的妈妈看上了,说要培养她做舞女。
——给家里一大笔钱不说,等以后能登台了,每个月还给二十块大洋做工钱,客人的打赏她也能够得到分成。
说是舞女,不如说是从小培养起来的瘦马罢了。
但这一家子都是唯利是图的极品啊,只有要钱能够买烟抽,有钱能够买肉吃就够了,至于那钱是卖女儿还是卖姐姐得来的,管他们什么事?
但就这么个“工作”,在南溪眼里也是个香饽饽。能够吃饱喝足,还能学习一技之长,来往相处的都是各界名流。
——比那看似轻松、实际上要经历风吹日晒的报纸小童的工作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因为自己长相不如南漓而与这个工作失之交臂的南溪很生气,凭什么所有的好事都落在了南漓头上?
于是她趁着夜黑风高,到厨房烧了一壶热水,一边掐着睡梦中南漓的脖子,一边将整壶热水都倒在了她的脸上。
被剧痛刺激醒的南漓拼了命的挣扎,声音凄厉的回荡在浓稠的夜色里。
也是夜色太黑,南溪看不清才只烫伤了南漓的半张脸。
南漓的脸毁了,南家父母第一反应并不是问她疼不疼、带她去医治之类的,而是责怪南漓为什么不注意,这下卖不出一个好价钱了可怎么办。
而躲在暗处的罪魁祸首,非但没有受到任何责骂,反而顶替了南漓的位置,在南家父母看摇钱树的眼神里,跟着勉为其难同意的歌舞厅老板走了。
有了能赚钱的大女儿做对比,破了相还需要钱治疗的二女儿怎么看怎么“面目可憎”。眼看南漓高烧不退,面部还在不停的流脓水,南家父母一寻思,几十个铜元就把她卖给了人贩子。
人贩子本来不敢接手,怕自己无意间变成二道贩子,牵扯进什么乱七八糟的麻烦。
南母百般解释,说这是自家孩子,受了伤家里养不起,万一把她卖出去她能有什么造化呢。
人贩子想了想,最终还是没忍住跳楼降价大甩卖的诱惑,要是她能挺过来,虽然丑了点,那转手还不是大赚一笔?
谁知道刚一出村,南漓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蛰降 作品《快穿:带着白月光光环闯荡异世界》第16章 红雨拿的才是炮灰女配的角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