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蹊现在用的身体叫做江曼舒,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有志青年。
和杜修明那种被剧情推动,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责任就浑浑噩噩说着国家大义、自由平等的“有志青年”不一样。
江家在南方也是颇有名望的大家族,江曼舒虽是娇生惯养的闺阁小姐,可江家父母的思想却是极为先进开明的。在他们的熏陶教育下,原身自然也成长成为一个心中有远大抱负的人。
在江曼舒提出想要出国留学、开拓眼界,然后找寻自己的定位,看自己能够为国家做些什么的想法之后,得到了江父江母的鼎力支持。
帮她找外文老师,联系学校,一切安排的妥妥当当,什么不能抛头露脸都是屁话。
当时国内连年战乱,军阀割据,基本以南方向家,北方严家和西方施家成三足鼎立之势。江家作为地方望族又处于三股势力交界之处,想要独善其身是不可能的,他必须选择一方进行站队。
严家好色、施家贪财,当权者皆是心狠手辣之辈,自己若投诚,绝对是兔死狗烹的下场。相比那两支队伍,向家军军纪严明,作风优良,是一个再好不过的选择。
唯一的缺点便是距离江家祖产太远。江父思绪万千,还是决定举家迁移,却在路上出了意外,整个江家人被流民,或者是被伪装成流民的人残杀殆尽,除了远在海外的原身,无人生还。
原身那时刚因为绝佳的天赋被史密斯先生破格收为关门弟子,正该是春风得意的时候,却从同样来留学的同乡那里听到被“灭族”的消息。
江曼舒当即放下学业,只来得及和史密斯先生说了一声,便漂洋过海的回了家。
江曼舒乘坐渡轮回国时,距离那件事情发生已经一月有余。这乱世的死亡率本就高,更何况还是横尸荒野的情况下,自然是连一具全乎的尸首都寻不到。
至于家里那些田产地产,早就被同行商人、地痞恶霸和堪比地痞恶霸的那两支队伍瓜分了个干净。
原身万念俱灰,虽说她有先进超前的独立思想,但她毕竟被江父江母保护的太好了,知道父母出事之后,当即便想随他们一起去了一了百了。
史密斯先生还是很在意原身这个弟子的。医术绝佳是一方面,颜值则是另一方面了。毕竟能够在一种金发碧眼的浓颜系美人中,以自己极具东方古韵的美杀出重围,可见其养眼程度。看着她自己做临床研究时下刀的手都会愉快的。
史密斯先生其实有偷偷派人在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蛰降 作品《快穿:带着白月光光环闯荡异世界》第3章 她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