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正章说道:“华夏封建社会在大一统的思维下,一直践行着商鞅的国富民贫观点,给予民众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其他的生产资料都属于政府。财政有保障,则国家兴旺,民众温饱;反之,则国家衰败,民众赤贫。世家大族与政府争夺税收,民间经济繁荣意味着税基扩大和社会不可控,所以,**政府要打压世家大族,实行国营政策。然而,时代变了,工商业发展是大势所趋。”
岳启庆点了点头继续道:“鸦片战争前夕,就拿一八四零年来说,东胡王朝的当年财政收入是3900万两白银,而同年布莱顿不列颠帝国的财政收入按照当时的白银汇率,折合成白银,在1.5亿两白银以上。布莱顿不列颠帝国财政收入接近是东胡帝国的4倍。鸦片战争以后的十余年里东胡王朝的财政收入一直在4000万两上下,主要税收来自农业,而布莱顿不列颠帝国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工商贸易的税收,而且每年的财政收入都在递增。这就是差距,而鸦片战争以后,因为工商贸易的关系,东胡王朝与西方列强之间差距也会也来越大。
这个时期,自然经济的解体已愈来愈速,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比东胡王朝前期快得多。公债这一资本主义性质的收入的产生表明,华夏财政正朝着近代化方向迈步;另一方面,东胡后期财政收入对外债的依赖越来越重,并因此导致了部分利权的丧失,具有典型的半殖民地时代印痕。总的来看,东胡后期的财政收入结构从某种程度上讲已具有近代性,这比东胡前期的传统型收入结构模式有了很大进步。
东胡后期的财政收入结构与前期相比确有巨变,但变中亦有不变。无论这一结构如何变化,有些方面是始终一致的:
东胡王朝财政收入的各个构成部分都被赋予了一个共同的政策目标,即维持收支平衡和满足国用,从而巩固封建政治统治。综观整个东胡王朝,财政收入科目时有裁添,各部分所占比重也有所增减,但这些变化无不为了维护王朝的统治。财政收入结构的嬗变是以社会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它又在根本上服务于政治,因此,无论东胡前期还是晚期,其财政收入结构都带有鲜明的政治功利目的。
尽管田赋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呈相对下降趋势,但它的绝对数额是不断增加的,这说明它仍是政府财政收入最重要的构成部分,而且农民税收归宿的地位在有东胡王朝并未发生明显改观。农业税比重的下降和各种间接税比重的提升确实反映了商品经济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东胡晚期的进一步发展,但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