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如流水,转瞬间不知道多少年后。
东昆仑,玉金山。
燃灯道人多年后,才重新回到了自己道场,而且这一次是孤身返回来的,走的时候骑乘的坐骑白鹿,至今还在万寿山,根本没有接回来。
夫诸正横卧在玉金殿外,看着自家老爷一个人回来,眸子中浮现出兴奋之光。
终于等到这一日了。
那白鹿厚颜无耻,道德败坏,贪婪无度,老爷终于是忍无可忍了,把白鹿给扔掉了。
夫诸站起身来,抖擞着皮毛,无尽的星光弥漫,犹如周天星辰环绕,纯净透彻的星光扩散开来,渲染着四方天地。
果然,笑到最后的是我。
燃灯道人匆匆赶回,却是没有去搭理,正在花枝招展的夫诸,而是迅速的冲向了先天葫芦藤。
来到先天葫芦藤附近,人已经隐匿消失,未曾惊动那便宜孙子。
看着先天葫芦藤上面,不断晃动的三个葫芦,燃灯道人目光看向玄黄功德葫芦,天下间从来没有人能够占燃灯便宜。
没有。
要是有,除非不是人。
燃灯道人早已经有了解决之法,这便宜孙子应时运而生,先天就有大气运,杀之不详。
容易获得苍天厌恶,自损天眷气运。
所以燃灯道人解决法,早在紫霄宫中就有了。
让这便宜孙子去先天葫芦藤,未来也不是让对方以先天葫芦藤化形,先天葫芦藤如今不重要,未来可是至关重要,那关乎着人族气数,哪里能够让其染指。
燃灯道人最多允许,先天葫芦藤再凝结一个果子,让对方在全新的葫芦上面诞生。
是的,那是未来无数年了。
悄无声息的靠近先天葫芦藤,没有惊动玄黄功德葫芦,燃灯道人突然出手,手指缝隙中,已经有了一张黄色符纸。
这上面用赤金色血液,画的一张符箓。
血液非是凡品,乃是大罗金仙之血,出自于燃灯道人。
大罗金仙血液,非同一般,蕴含着大道之力,一滴血足以灭杀仙神。
如今一位大罗金仙圆满如意的强者,以自身血液,勾连天地大道,刻画的一张符箓,再去偷袭一个沉寂中的玄黄功德葫芦。
这怎么可能有意外?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那一抹绯红色 作品《洪荒:我燃灯,不是好人》第六十二章 惭愧,我有何颜面再见好友